我自己有一個惡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換一個,可是我對于人名實在是非常感到興趣的。 為人取名字是一種輕便的,小規(guī)模的創(chuàng)造。舊時代的祖父,冬天兩腳擱在腳爐上,吸著水煙,為新添的孫兒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媚,他就得努力光大門媚;叫他祖蔭,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記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點六月的池塘的顏色。除了小說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副其實的(往往適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種需要,一種缺乏。窮人十有九個叫金貴,阿富,大有。),但是無論如何,名字是與一個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個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種創(chuàng)造。 我喜歡替人取名字,雖然我還沒有機會實行過。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鄉(xiāng)下的塾師有這權利。除了他們,就數買丫頭的老爺太太與舞女大班了??上н@些人每每敷衍塞責;因為有例可援,小孩該叫毛頭,二毛頭、三毛頭,丫頭該叫如意,舞女該叫曼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