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記在法學體系中,經濟法學是一門獨立而重要的學科。它之所以是一門獨立的學科,因為它具有特殊的研究對象,這種研究對象是有一定范圍的,同法學的其他學科的研究對象是可以分開的。它之所以是一門重要的學科,因為它對于加強經濟法制建設,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推動國民經濟的發(fā)展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本書主要作為高等院校經濟類、管理類專業(yè)的經濟法教材,亦可作為高職高專法律類專業(yè)的經濟法教材。本教材首先著眼于我國各種經濟法律制度的闡釋,即采用了法條主義和實證主義的方法,其次也適當運用比較分析的方法,同時鑒于經濟、管理類專業(yè)對法律知識的實際應用需要,本教材并未嚴格恪守經濟法的學科劃分,而以實用為標準加入一些屬于民商法學科范疇的內容,如合同法、物權與工業(yè)產權法等,期望通過這些內容加深教材使用者對市場經濟基本法律制度的認識和理解。本書主要章節(jié)的撰寫分工如下:(以撰寫章節(jié)順序為序)嚴明:第一編聞淵:第四、五、七章張昊:第六章張雪:第八、十、十五章趙鈞:第九、十一章周鴻芳:第十二至十四章傅懋蘭:第十六章、第六編李斌:第十七至十九章、笫二十二章張戈:第二十章董麗芳:第二十一章此外,王季秋、吳坤、夏露露、簡濤、陳前軍、鄭利惠、趙永生、何平、吳衛(wèi)飛、段鈞、王世勇、李震東、史兆青等同志亦參與各章節(jié)中部分內容的編寫工作。全書由陶一鳴、張吳、周鴻芳統(tǒng)稿。本書的責任編輯陳建德博士為本書的出版做了大量工作,在此謹向他表示衷心的感謝!盡管我們?yōu)楸WC本書的質量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書中難免有不足之處,懇請專家、讀者提出寶貴意見,以便于本書再版時修正。編者200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