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中國史學者,不能舍棄歷代正史。但歷代正史在編撰過程中由于統治者的干擾,編撰者在才、學、識方面的局限等諸多原因,確實也存在著不少問題。為此,中國古代史家做了大量的工作。概括起來大致有四類:一是注釋,如《史記》三家注、《唐書釋音》、《五代史記注補》等;二是補作,如《后漢書》、《晉書》、《梁書》等書的補表,《三國志》、《梁書》、《陳書》等的補志、《五代史補考》等;三是校正,如《史記識誤》、《漢書正誤》、《漢書地理志校補》等;四是考訂,如《晉書考證》、《北齊書旁證》、《元史考訂》等。此數項工作可稱為“訂補”。經過眾多史家的努力,有關二十四史的訂補之作,已具相當規(guī)模,僅從歷代史目來看,即不下數百種之多。三十年代中期,開明書店出版《二十五史補編》,集二百四十余種訂補之作于一爐,從而為學者提供了極大的方便,篳路之功,實不可沒。然《補編》所及,只包括各史之表、志;對于紀、傳等的訂補之作,仍難尋覓。為此,北京圖書館在一九九六年于《補編》之外,擴大收書的范圍,編輯出版《二十四史訂補》,共收書一百六十余種。我們編選的原則是:一、凡與二十四史有關之訂補著作,一九四九年以前編撰或出版的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等均在選擇的范圍之內;二,為免重復,《二十五史補編》已收之書,本書不再選入;三,所收之書以影印的方式制版,在內容和文字上未作任何改動;四,所收之書的底本,側重稿本、抄本、初刻本與足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