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分三篇。上篇的《宋代釀酒業(yè)的發(fā)展》通過對宋代制曲釀酒工藝理論(主要是《北山酒經》),黃酒、果酒和配制酒的生產狀況,釀酒業(yè)的分布、產量,釀酒所用原料品種的變化,以及釀酒作坊的內部結構等問題的探討,大致勾勒出宋代釀酒業(yè)發(fā)展的基本輪廓。在這里尤應指出的是關于白酒(俗稱燒酒)生產的討論,過去一般認為我國的燒酒起始于元代,本書運用現(xiàn)代白酒生產工藝學的知識,挖掘和重新詮釋唐宋時期文獻中的有關材料,從而得出唐宋確有白酒生產的結論。預計此項論證將會對探討中國白酒生產的起源有所裨益。中篇《宋代榷酒制度》就宋代的榷酒政策,宋代的酒業(yè)管理體制,北南宋幾種榷酒形式:官監(jiān)制、買撲制、特許酒產、榷曲、隔槽法、萬戶酒制,以及宋代酒的銷售制度的縱向發(fā)展演變和內在聯(lián)系作了全面的探討。此外,對部分地區(qū)實行的稅酒法及非商品酒的三個系統(tǒng),亦作了較為詳細的論述。下篇《酒課與國計民生》主要論述了五個方面的內容:1.通過對宋代酒價變動趨勢、酒價和糧價的互相關系、酒的利潤及其分成等問題的描述,揭示出封建國家、酒戶、買撲者和酒的直接生產者——酒匠、酒工四者之間剝削與被剝削的經濟關系。2.酒課的征收方法、酒課的收入及其在宋代財政中的地位、酒課的主要用途。3.中央與地方瓜分酒課的趨勢,表明酒課在宋初尚是“藏之州縣而已”,并不是中央財政的收入,隨著中央集權的發(fā)展,酒課才漸漸被中央財政所分割,南宋時期地方所得酒課已微乎其微,另外,酒課亦是內庫的重要財源之一。4.從民生的角度,分析了榷酒制度給社會造成的弊害。5.就宋代酒課增盈無有藝極的原因,從專制主義中央集權與榷酒、宋代榷酒的物質基礎、唐宋賦稅結構的變化、實行募兵制造成軍費劇增以及酒類自身產銷所具有的特點等幾方面作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