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立法聽證(Legislativehearings)作為一個新鮮事物,就是一個可以說明公民參與、技術應用和能力加強同等重要的案例。之所以這樣說有兩個原因。一是它的采納者是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后者的重要職能是推動公民政治參與,而且迫切需要加強自身的能力;二是立法聽證對于中國人大制度來說是一種從國外借鑒來的新的立法程序,需要根據(jù)本國的情況做相應的調整,而技術手段的利用是必需的。同時,相關主體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在實踐中熟悉和掌握這個新的制度?!奥犠C”是公共權力機關為獲得某些信息而采取的一種聽取相關人員陳述的活動。從字面理解,它應該包括兩個內容:“聽取”,這是立法機關承擔的任務;“作證”,即由相關人員提供證詞。立法聽證只是立法機構舉行的各類聽證活動中的一種。它指的是立法機構(中央的和地方的)就某一個即將推出的新的法律法規(guī)草案或修正草案舉行的聽取證人證言的活動。舉辦者是立法機構中的某個委員會或者小組。其目的是通過聽取有關各方的陳述、論辯,為立法者個人或立法機構中的黨派提供支持或反對該法案的依據(jù)。本書聚焦立法聽證的法律依據(jù),立法聽證中的利益表達和公民參與、立法聽證的技術安排、立法聽證規(guī)、當代中國立法聽證面臨的挑戰(zhàn)困境,以及國外的立法聽證等關鍵問題,以全新的視角透視了立法聽證在當代中國的實踐,明確指出中國立法聽證深入發(fā)展的方向。具有較強的現(xiàn)實性與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