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戰(zhàn)國諸子爭鳴,在政治文化方興未艾、蒸蒸日上的君主專制提供精神支撐、理論指導,那么,降至明清之際,當君主制運行兩千余年,其弊害昭彰于世,對其作理論清算,是新時代向思想界提出的使命。法國哲學家德里達在20世紀60年代闡發(fā)“解構”論,所謂“解構”,指對現(xiàn)存理論的結構加以解體,打散諸成分,使之游離,然后重組。后來人們使用“解構”,一詞,泛指否定、破壞原有制度或思想的既定結構,以謀求體系的重組、內涵的更新。從某種意義上言之,明清之際的進步思想家是在對兩千余年的君主專制這一龐大物加以“解構”,以探尋新的政治文化組建之徑。值得指出的是,那時的哲人是在基本沒有受到西方政治理念影響的情形下,運用中國固有的思想資源從事這項工作的。這一使命 的艱巨性超乎尋常,數(shù)代人前赴后繼也未竟其業(yè),直至沐浴了歐風美雨的近現(xiàn)代,此項任務也不能說已經完成。值得景仰的是,作為解構專制先輩的明清之際哲人,以巨大的勇氣,迎難而上,從學理層面挑戰(zhàn)專制政治,其體進路是:離析君主專制主義,猛烈挾擊其兩翼之一的法家極端尊君論,對另一翼的儒家民本論加以辨別,承繼、發(fā)揮‘重民’、“恤民”部分,揚棄、更替“尊君”、“衛(wèi)君”部分,這樣,在明清之際哲人那里,先秦以降的民本思想獲得改造與升華,故我們稱之“新民本”,以示其與《左傳》、《孟子》以來的民本論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同時也指明:作為“解構專制”的未完成形態(tài),“新民本”既同近代民主存在本質差異,又是近代民主最切近的民族文化資源與前驅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