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蕾,生于1975年,做過宣傳干事,電視人,廣告人,報紙人,北上南下,一事無成?,F(xiàn)蝸居西安與字謀生,作品散見于報紙雜志。迷戀文字是因為它能讓人記住時間的苛刻,并且需要賺錢養(yǎng)自己, 最好再養(yǎng)一匹馬。這套書分了四卷,我們試圖以這些影像和文字來廓清關乎城市和鄉(xiāng)村的不同的記憶細節(jié),并分別以《演出》、《野地》、《畫皮》、《鋤禾》做了各卷的命名。同謀不是故作玄虛,我們謀求的是一種參與。重在參與成為我們從事一些重大事件的必需的姿態(tài)。關于記憶就是這樣。記憶作為每一個個體的人的生命底幕里的一些不能褪去的符號,它是細節(jié),或是象征,成為這一次編撰和閱讀的第一因由。記憶是動態(tài)的,它會隨著時間的風化而日漸沒有棱角。我們需要盤點這些曾經分明的棱角,讓它在風化之前或者在風化的進程里,仍然更多地留存于我們的生命深處。我們總是能在這些影像和文字里找見自己或者自己的上一代人、上上代人的去影,在記憶里我們重溫這些去影以及去影的背景。在重溫中,我們蘇醒:我們仍然在路上。重溫使我們發(fā)掘出那些關乎時代的深烙的印跡。我們個性的重溫的結果是我們找到了成長的共性。我們以集體的名義在進行著這樣的重溫。這樣的重溫有著廣遠的深意。一些影像和一些文字構成了我們重溫的標本。重溫使我們漸漸地親近燈火,城市的,或者鄉(xiāng)村的。我們共同有了這些盤點記憶的閱歷,我們彼此不再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