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追求時尚化的年代,寫孔子的故事,多少有點不合時宜,好在孔子本人就是一個不合時宜的人。讀者也許會問,為什么要寫孔子呢?答案是,孔子讓我感動。讀司馬遷《孔子世家》時,看他經歷了許許多多失敗后,仍不肯放棄,心中有一種莫名的感動,幾乎不在乎他到底要堅持什么了。像“五四”時代以一的大部分青年一樣,孔子不是我的偶像,儒學禮教更不是我的向往。如今雖不再年輕,自以為也還到要去尊孔的年紀,只是有了一些閱歷后,深知圣人為人之不易,同時也懂了,只要堅持,人人都有可能成為圣人的??鬃铀猿蔀槭ト?,在我看來,是他能終身堅持一種信念。人類正是因為有了信念。人類在歷史長夜中,沒有信念,一定會走失,盡管信念本身,就像火把或燈光,其自身的光亮,與茫茫黑夜相比,實在微不足道。小說中有些“大話”,像寫《秦相李斯》一樣,作者有時忍不住開了一些現(xiàn)代玩笑,但書中人物,以及史實,情節(jié),言語,不敢自夸“無一字無來處”,至少“俱是按跡循蹤,不敢稍加穿鑿”。書成之日,附庸一句風雅,曰:“知我者,謂我崇圣,不知我者,謂我嘲孔”。其實,本書之意,不在崇嘲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