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學的根本性質,有時恰是在無路可退的神學意義上才格外得到彰顯。惟愿神學的邏輯能夠在語言的牢籠之外支撐起一片天地,使我們拋言任何僭越的妄想,卻仍然有力量承擔起看護意義的責任。就大陸的學術語境而言,有關基督教神學的研究大多是被“客串”的。這固然與神學尚不能獨立進入學術建制的事實有關,同時可能也是由于教會內的神學話語仍然與學術性語境存有較大差異。而這兩方面都涉及神學的公共性問題。簡而言之,其一應當將我們引向神學研究之所以可能被“客串”的學理依據(jù);其二則需要思考教會內的神學如何才可以在世俗社會中立身、并實現(xiàn)自己的價值。惟有充分意識到這兩方面的公共性,基督教的“信仰群體”才能承擔“話語群體”的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