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么如產權一般,能如此普遍地引發(fā)人類的想像,并且贏得人們的喜愛……——布萊克斯通(Blackstone),《英格蘭法評論》[1]財產從來沒有被拋棄過,也永遠不會被拋棄。需要解決的僅僅是誰擁有它的問題。——A.N.威爾遜(A.N.Wilson)[2]本書的內容與我迄今為止所寫的每一本書的內容均不相同。所有這些書(除了一本關于歐洲現代史的教科書外)講述的都是俄羅斯,講述其歷史和現狀。但是本書卻是我先前的著作的自然延伸。自我對俄羅斯發(fā)生濃厚的興趣之時起,我就意識到俄國歷史與其他歐洲國家的歷史之間一個根本性的不同就是財產發(fā)育的不足。西方的歷史學家(不像西方的哲學家和政治理論家)把財產視為一種自然存在的現象:他們很少關注財產,雖然它與西方社會生活的各層面有著緊密的聯系,并且在西方思想史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果你試圖在論述美國人見解的演變過程的著作索引中尋找財產(property)一詞,你十有八九會一無所獲。隨著這個清單逐漸往下搜尋:進步(progress),禁止(prohibi-tion)……隨后在你希望能看到財產一詞的地方就會出現空白。詞條的清單就直接跳到諸如賣淫(prostitution)之類的詞條。[3]就俄羅斯而言,人們把財產的缺失而不是存在視為理所當然。在過去的2500年的歷史中,對于私人所有制的優(yōu)缺點的爭論始終是西方政治理論的一個主要論題。而在俄羅斯的思想史中,由于實際上存在將之視為十足的邪惡的共識,這一主題幾乎沒有被提到過?!柏敭a”一詞在我們的腦海中往往是有形物體的概念:房地產、銀行賬戶、股票和債券。但是由于在現代社會中人們越來越多地將之用于諸如信用、專利權或版權之類的無形資產,它實際上擁有更寬泛的含義。此外,正如我們在后面會指出的那樣,在公元17世紀、18世紀的西方思想史中它獲得了更為全面的含義,涵蓋了以生命和自由為起點的、個人能夠主張權利的所有東西。與人權相關聯的現代思想體系的整體根植于上述對財產含義的寬泛的定義。這一點已在200年前為詹姆斯·麥迪遜(JamesMadison)所注意到:財產……在其特定的用法上指的是“一個人對世界上除了任何其他個人以外的外部事物主張并行使的控制權”。就其更廣泛并且更公正的含義而言,它涵蓋了一個人對之賦予價值并擁有權利的任何東西,以及為任何其他個人帶來與此相類似的利益的所有東西。在前一種含義上,某人的土地、商品或錢幣可以稱為其財產。在后一種含義上,一個人的觀點以及對觀點的自由表達就是他的財產。他對于他的宗教觀點,以及由此而來的信仰的宣示和實施擁有具有特殊價值的財產權。他的人身安全和自由對他而言是極為珍貴的財產。他對他的才能的自由使用和其才能應用對象的自由選擇擁有同樣的財產權。一言以蔽之,如果說一個人對其財產擁有權利,那么,同樣可以說他的權利就是他的財產。[4]大約40年前我意識到,財產,無論從狹義或廣義的角度來看,是保障自由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形成的關鍵。這一觀點就是我對俄羅斯政治史研究的邏輯起點。這一研究成果已于1947年以《舊體制下的俄羅斯》為名出版。在此書中我認為,在蘇聯時代達到巔峰狀態(tài)的極權主義可以溯源到俄羅斯歷史上長期實行的“家長式專制”的政府體制(“patrimonial”systemofgovern-ment)。這一體制沒有把統(tǒng)治權和財產權區(qū)分開來,讓沙皇同時擔任其王國的統(tǒng)治者和所有者的角色。自由和財產相互關聯的觀點很難說是新的見解——這一觀點濫觴于17世紀,并在18世紀成為普遍的共識——但是據我所知,還沒有人試圖基于歷史的根據來說明兩者之間的聯系。對其中一個主題進行研究的文獻浩如煙海:關于自由的著作即使不是數以千計也是數以百計,關于財產的著作也一樣。然而,這些著作相互之間卻涇渭分明。討論自由的書籍圍繞的是自由的概念和保障自由的政治制度兩者的演變過程,幾乎不重視其經濟的基礎。研究財產歷史的標準經濟學論著卻對財產的政治和文化層面棄而不顧。關于這些主題的法學論著,一般說來,同樣會忽視其哲學的、經濟的和政治的含義。因此,對于財產如何導致自由以及財產的缺失怎樣使得專制政府有可能產生這些問題,我們還缺乏建立在充分的歷史資料之上的解釋。本人想做的就是要填補這一空白。我的基本假設是,在所有權的公共保障和個人自由之間存在緊密的聯系:即在沒有自由的時候可能會存在某些形式的財產,但是相反的情況卻是難以想像的。為了檢驗這一假設,我開始對有史以來財產和政治制度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文獻綜述。在開始從事這項大膽的研究的時候,我對這項研究將會變得多么的困難懵然無知。當然,我意識到在不同時代的形形色色的社會中所有權所具有的形式是多么的名目繁多,但是我并沒有預料到,有這么多的形式沒有在文獻中得到反映,而又有這么多在理論上僅僅是被占有的財產(亦即在物質形態(tài)上被人持有)實際上是為其所有的。我也同樣沒有預料到形形色色的財產與政治聯系在一起時是多么困難,尤其是在那些原始資料尚未公諸于眾而且第二手文獻根本不存在的非西方國家。因此,有一點不久就變得顯而易見了,那就是這項雄心勃勃的汁劃是任何個人力不能及的。要想研究古代中國、古希臘、美索不達尼亞、墨西哥、中世紀的法國和現代英國的經濟,研究其對各自國家政治制度演變的影響,需要為數眾多的歷史學家來承擔。我并沒有由于計劃不切實際而將其束之高閣,而是決定寫點更合適的東西——選擇性地對待前述論題、犧牲廣度以換取深度的文章。我無意飾詞進行系統(tǒng)的或全面的研究,能夠通過一些歷史事例來說明經濟和政治力量之間的關系就心滿意足了。本書頭兩章討論財產觀念和財產制度兩者的歷史演變過程。本書的中間部分——第三、第四章——在英國和俄羅斯這兩個能夠有力地說明我想要表達的觀點的極端例子中分析財產關系與政治之間的關系。后面的總結性章節(jié)著重討論20世紀的現狀,尤其側重于美國的情況,并且強調在福利國家爭取社會和經濟平等的潮流中潛伏的對自由的威脅。即使涉足的范圍已經大大縮小,本書仍涉及到如此眾多的處于本人專業(yè)之外的學術領域,這使我在將本書獻給讀者的時候不免有幾分惶恐。除了有關俄羅斯的章節(jié)和討論財產觀念之歷史的章節(jié)部分,我的資料主要來源于間接的渠道,它們相互之間常常不相吻合。因此,毫無疑問,專家學者能夠找到理由就書中的這個或那個事例、這個或那個解釋對本人提出批評。但是我相信,他們將會記住,如果歷史的目的在于理解,歷史學家有時候必須大膽地走出自己的專業(yè)領域,涉足于只能從他人處間接獲取知識的學術領域。作為對這一觀點的辯護,我在此引用雅克布·布爾克哈特(JacobBurckhardt)的話。他說,半瓶子醋(dilettantism):在藝術領域一直聲名狼藉。當然,在藝術領域,一個人不是淺薄無知,就是一個把自己的一生獻給了藝術的專家,因為藝術要求精益求精。在學問方面,恰恰相反,一個人只能在有限的領域內達到精通的程度,亦即成為一個專家。他也確實應該達到精通這種程度。但是,如果一個人不希望喪失獲得全面認識能力的話——更確切地講,是尊重這種全面認識的能力——那么,他應當在盡可能多的領域內成為半瓶子醋——不公開地講,無論是在何種程度——由此來增長自己的知識,了解各種歷史觀點。否則,對于所有超出他專業(yè)之外的東西他只能是個門外漢,并且在這種情況下,總體而言,是個沒有文化的人。[5]理查德·派普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