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全世界對外貿易關系管制得最嚴密、最強烈的一個國家。美國在對外貿易方面所制定的法律也是訂得最細致最周到的,保護美國的國家利益可謂無微不至。作者對美國的對外貿易法作過較深入的研究。作者在本著作中所掌握的材料非常豐富,引證的書籍文章特別詳盡。本著作中的第六章“美國貿易法301條款與中國”以及本書的“結束語”很重要,是我國政府對美國外貿法進行實戰(zhàn)的紀錄。本書概括起來大概有以下幾個方面:增強美國總統(tǒng)對所謂外國的不正當不合理貿易措施,可以不顧國際協(xié)定義務,對外國采取報復措施的權力;把對外采取強硬措施的最后決定權移交給有美國國會參加的貿易代表機構;增加并改進在貿易代表作出決定前應對案件先作調查的程序,并明確它為具有時限性的法定強制程序mandatoryaction;把外國貿易法的管制擴大幾乎全部貿易領域,包括投資、服務貿易、知識產權等;對美國貿易代表認為對美國出口不利的外國“重點行為”“重點國家”prioritycountry引發(fā)超級301條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