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字工作關系到社會各行各業(yè),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促進語言文字的規(guī)范化、標準化,對于教育、科技和文化事業(yè)的發(fā)展,貫徹執(zhí)行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的方針,以及加強國內外經濟、文化的交流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建國以來,在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方面,我國政府,以及各有關部門采取了許多積極措施,先后頒發(fā)了各項規(guī)定。其中,有些雖然出版過單行本,但是,由于時間已久,現在難于買到;有的只散見于報章、雜志,很難搜集齊全,使用起來極不方便。因此,我們把歷年來頒布、實施的有關語言文字方面的主要法律決定、法規(guī)性文件、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規(guī)定等,整理、匯集成冊,供大家查閱。本手冊是根據1993年增訂本重新排印的。為了使材料準確可靠,實用便查,這次重排,我們除增補了國際標準《文獻工作——中文羅馬字母拼寫法》,更換了新修訂發(fā)布的《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guī)定》《標點符號用法》《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guī)則》三項國家標準之外,并根據1997年7月4日《關于發(fā)布〈現代漢語通用字筆順規(guī)范〉的聯合通知》的精神,對《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和《現代漢語常用字表》的字序作了調整。此外,還對原件的內容、文字、注音和體例一一作了認真的核訂,改正了由于技術原因出現的疏漏錯誤;重新編制、調整了個別材料的編排次序,并作必要的說明或注釋;在《簡化字總表》《現代漢語常用字表》《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之后分別附有《簡化字總表檢字》(“從拼音查漢字”“從簡體查繁體”“從繁體查簡體”)、《3500常用字筆畫檢字表》(常用字和次常用字混合編排)和《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筆畫檢字》。\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