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學作為一定時期內的時代精神的精華,標志著理論思維的時間維度,它不能完全跨越時代的有限性,因而今人在詮釋、評價宋明理學家時,應把他們放在當時的社會政治、經濟、思維結構的環(huán)境中,來審視他們的理論思維的價值和意義。作者不能依據現(xiàn)代的理論思維所達到的水平去要求古人,指斥古人,而只能根據他們比之前人的理論思維水平超越與否、有哪些創(chuàng)新等等來理解、分析古人及其文本,體貼、領會那個時代的社會環(huán)境、人文氛圍,使作者對宋明理學有深切的體認,準確的評價。這次修訂就基于這種認知刪去理學家所處的時代所不可通用的思想觀念,使對文本的詮釋,對理學家歷史上位、作用、影響的評價更契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