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合約的訂立
§1 緒言
1.1 合約一經訂立,無法脫身
1.2 合約是否已訂立的三個基本要求
§2 發(fā)盤(offer)
2.1 發(fā)盤必須明確
2.2 發(fā)盤與邀盤(invitationtotreat)的區(qū)別
2.3 發(fā)盤的終止,時效與撤回
§3 受盤(acceptance)
3.1 受盤與還盤不同之處,應為談判之終
3.2 對有否受盤,合約已否訂定的證據保留重要性
3.3 雙方受約束條款要看受盤前的協(xié)議或行為
§4 條件條款尚不完整的“合約”
4.1 英國法律原則上要求雙方同意每一條款才有合約
4.2 雙方已明確有合約訂立,但事實上仍有條款未同意的情況
4.3 合約一經訂立,以后要求的條文必須雙方同意才能修改(vary)
4.4 合約有否訂立的重要分水線每次按客觀事實的實例
§5 關于“以合約細節(jié)談定為準”(subject dletails)
5.1 “subject details’在租船業(yè)務的使用
5.2 美國法律對“subject details”的不同解釋
§6 英國法律下subjects的一般性解釋
§7 總結
第三章 約因(consideration)
§1 大陸法國家地位
§2 什么是約因?
§3 沒有約因的承諾等合約
§4 約因只要存在,不必足夠或相稱(adequacy of consideration)
4.1 約因不相稱的原因
4.2 名義上的約因(nominal consideration)
§5 約因存在的真存性
5.1 虛擬的約因(illusory considueration)
5.2 已過時約因(past consideration)
5.3 道義責任的約因
5.4 自愿者的地位
§6 放棄起訴的約因
6.1 放棄起訴是明知站不住腳的索賠
6.2 放棄起訴是不知站不住腳的索賠
§7 公民責任的約因(public duty)
§8 履行現(xiàn)有合約責任的約因
8.1 船員雇用合約
8.2 反對與贊成是有效約因的原因
8.3 目前法律地位
§9 履行對第三人的責任作為約因
§10 總結的實例介紹
第四章 合約相互關系(Privity of contract)
§1 緒言
1.1 概念的來由
1.2 英國法律的發(fā)展
§2 相互關系概念帶來外貿航運的困難
2.1 提單
2.2 貨物保險
2.3 合并仲裁
2.4 分租或分售情況
2.5 經紀人傭金
2.6 造船廠的保證
2.7 受害方直接控告互保協(xié)會
2.8 替船東服務的小工,船員等面對第三者責任
2.9 保險商代位
2.10 二程船運輸
2.11 撕破公司結構
2.12 代理安排加油
§3 困難的可能解決方法之一:請原訂約方借出名義起訴
3.1 貨損索賠例子之一:The“Saztix Ace”
3.2 貨損索賠例子之二
3.3 會遇到的困難
3.4 原訂約方能去獲得的金額賠償
3.5 只能獲得名義損失例子之一:Beswick v.Beswick
3.6 只能獲得名義損失例子之二:Woodar Inveslment V.Wimpey Construction
3.7 轉讓(assignment)不解決問題…
3.8 原訂約方能為第三者追償實際損失的例外之一:沒有金錢損失的貨物賣方控告船東
3.9 原訂約方能為第三者追償實際損失的例外之二:信托關系
3.10 原訂約方能為第三者追償實際損失的例外之三:未透露委托人(undisclosed principal)
3.11 原訂約方能為第三者追償實際損失的例外之四:Linden Gardens的先例
3.12 總結請求原訂約方借出名義起訴的解決方法
3.13 請原訂約方申請“履約指令”(specific performance)或禁止令(iniunction)
§4 困難的可能解決方法之二:立法
4.1 1855年提單法不足之處
4.1.1 The“Aliakanon”先例
4.1.2 其他同類情況
4.2 1992年的海上運輸法
4.3 Privity 0f Contract:Contracts for the Benefit of Third Parties:Law Com.No.242,31.7.1996.
4.3.1 第三者能要求合約權利的分界
4.3.2 訂約雙方能去取消或改變合約權力的局限
4.3.3 合約下有的抗辯與反索賠
4.3.4 其他方面
4.3.5 1999年的Contracts(Rights of Third Parties)Act的立法
4.3.5.1 第一條:第三者可去直接強制執(zhí)行合約條款
4.3.5.2 第二條:原訂約方能去取消或改變合約權力的局限
第五章 誤術(misrepresentation)
第六章 脅迫(duress)
第七章 非法(illegality)
第八章 錯誤(mistake)
第九章 條件條款,保證條款和中間條款(condition,warranty,intermediate terms)
第十章 合約的解釋
第十一章 棄權(waiver)與禁止翻供(estopel)
第十二章 合約受阻(frustration of contrace)
第十三章 毀約(repudiatory breach)
第十四章 損害賠償
第十五章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