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兔绹粯?,加拿大也有產生法律沖突的天然土壤。因此,以解決不同法域間民商事法律沖突為己任的國際私法,在加拿大的整個法律體系中,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加拿大國際私法雖源于英美國家,但其發(fā)展并未囿于英美傳統(tǒng)國際私法。無論在理論研究還是在實踐上,對英美國家及其他國家的國際私法,加拿大所采取的都是有鑒別吸收的態(tài)度,并力圖有所發(fā)展。因而,加拿大國際私法已經成為普通法系國家現代國際私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有關加拿大國際私法方面的著述、判例和法規(guī),本書從沖突法角度對加拿大國際私法進行了較為系統(tǒng)的探討和研究。全書分為4編,共13章。第一編導論部分共2章,第一章從總體上闡述了加拿大國際私法的概念、理論與方法,并介紹了加拿大國際私法的研究現狀,第二章著重探討了加拿大國際私法中的住所與居所問題;第二編為管轄權部分,共分4章,分別對加拿大國際私法中的訴訟主體、對人訴訟、海事訴訟中的對人訴訟和對物訴訟以及管轄權的限制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探討;第三編為法律選擇部分,共分5章,分別對法律選擇中的基本問題和特定領域(家庭法、財產法、破產與外國公司及債法等)的法律選擇問題進行了研究;第四編則用兩章的篇幅,研究了加拿大在承認和執(zhí)行外國(或外法域)判決以及仲裁裁決方面的理論與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