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海峽兩岸”怎樣譯?
2.“Ukraine”,還是“the Ukraine”?
3.“Bonded Area”or “Free Trade Zone”?
4.革掉法律英譯一陋習的命!
5.英語中的名、姓
6.目的條文的英譯
7.“系列”條文的兩種譯法
8.法律文字中的“本法”及其英譯
9.何謂“dual case”?
10.多此-"set"-自討苦吃
11.從關于“回避的誤解譯說起
12.究竟是"municipality"還是"city"?
13.人·動物·獸
14.何謂"ordinance"?
15.未婚、已婚、離婚或再婚的人
16. "child" 的性別
17."constitution and constitutional law"的理解與表達
18."intellectual property"新譯
19.為國徽正譯進一言
20.“前科”新譯
21.“犯罪率”和“破案率”
22."victimless cromes" 果趄沒有被害人嗎?
23.“死刑”復興
24.“律師事務所”不是“律師的事務所”
25.Solo?!
26.中、美律師事務所名稱比較
27.美國也有“ barristers"!
28.大陸律師漢譯英廣告在香港
29.“法律技術員”者何許人也?
30.律師費“用譯
31.律師為當事人制作的”法律意見書”
32.法制報“的英譯
33.正確處理條文中的數字漢譯
34.”以上”、“以下”的正譯
35.美國的"the high court"
36.上訴法院“英語種種
37.何謂"sex insurance"?
……
附:
本書作者解放后主要譯、著作品